广东省外国专家局珠江人才计划招聘海外来粤短期工作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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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招聘网(http://job.ouzhou.cc)2017年10月招聘资讯:广东省外国专家局珠江人才计划招聘海外来粤短期工作专家。总体原则 :坚持高精尖缺原则,坚持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并重的原则,坚持业内认可、社会认可的原则,以认定的方式引进符合广东科技创新和产业行业发展实际需要的专业化、国际化高层次人才。

 

申报对象

聘请海外来粤短期工作专家的单位

 

认定方式及补贴额度

分割线,星形  以用人单位“先引进、后资助”的方式给予支持。

 

分割线,星形  海外来粤短期工作专家,来粤工作30-60天的,按照单位实际支出的薪酬,给予单位最高不超过25万元的资助;工作61天以上180天以下的,按照单位实际支出的薪酬,最高不超过40万元;对于粤东西北地区的聘请单位,资助额度可上浮20%。

 

专家条件

 

来粤专家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无不良从业记录。海外来粤短期工作专家申报人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完成当年合同内容并取得预期成效,且当年在粤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0天,最高不超过180天,时间范围从2017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时间止。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来粤专家还须符合以下相应条件:

 

海外来粤短期工作专家。能够引领国际科学发展趋势、从事科学前沿探索和交叉研究或重大产业技术应用基础研究、具有创新潜质的海外科学家;以及产业结构调整、新型产业和新兴业态发展急需紧缺的其他海外人才。申请人须身体健康,且符合《广东省海外专家来粤短期工作资助计划专家认定标准(2017年)》的可认定为海外来粤短期工作专家。

 

广东省海外专家来粤短期工作

资助计划专家认定标准(2017年)

 

一、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经济学奖);

二、获得以下奖项者:美国国家科学奖章、美国国家技术创新奖章、法国全国科研中心科研奖章、英国皇家金质奖章、科普利奖章、图灵奖、菲尔兹奖、沃尔夫数学奖、阿贝尔奖、拉斯克奖、克拉福德奖、日本国际奖、京都奖、邵逸夫奖;

三、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西班牙、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白俄罗斯、以色列、印度、乌克兰、新加坡、韩国的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

四、担任过国际著名学术组织主席或副主席;

五、担任主要发达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或首席科学家,主持过国际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且单个项目资助金额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英国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S(Quacquarelli Symonds)、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The Times)、《美国新闻和世界报导》(US News)、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排行榜等较为通用的高校排名榜单发布的年度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高校的校长、副校长、现职正、副教授;

七、美国科技信息所(ISI)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英国《自然》杂志(Nature)等权威性科研机构排名榜单近三年发布的前200名科研机构、科学技术组织的中级以上部门负责人,现职正、副教授,现职正、副研究员;

八、在国际学术技术界享有较高声望,某一科学技术领域的开拓人、奠基人或对某一科学技术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的知名专家。

九、在《自然》(Nature)或《科学》(Science)杂志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者;

十、曾在国际知名金融机构任主要高级管理人员,所专注并掌握核心技术的领域为当年国内乃至国际新兴的金融业态的国际金融人才;

十一、在美国《财富》(Fortune)、《福布斯》(Forbes)杂志近三年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担任企业总部技术负责人、中高级管理人员。

 

 

 

申报程序

 

分割线,星形  提出申请。海外来粤短期工作专家认定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须为在我省依法注册(截止申报之日前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或内资单位及由中方控股的合资单位。符合条件的单位登录广东省人才工作综合管理平台(网址:http://rc.gdstc.gov.cn),按要求注册单位账号后按申报指南要求在线填写相应人才认定申请表,提交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分割线,星形  初审核实。按属地管理原则,市、县(市、区)辖管单位(含非公有制单位),经地级以上市人社部门会相关职能部门初审,报市委组织部审定后提交省外国专家局;省直、中直驻粤及其他各类单位,经所在单位核实后直接提交省外国专家局。

 

分割线,星形  审核认定。依据认定条件对申请人专业水平、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后公示呈批,确定入选名单及资助金额。

 

其他事项

 

本次申报自2017年9月1日开始,至2017年11月30日截止。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套取专项资金的,省财政有权收回已拨付资金,并对违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人相关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

广东省外国专家局项目管理处

联系方式:(020)83134795、83134797、83134798、

传真:(020)83134793